2011《初级经济基础》:法的基础知识(6)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3-28

  四、法律体系

  考试内容:

  1、法律体系的概念

  2、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3、我国法律体系的结构及其组成

  要点:

  1、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

  2、 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

  3、 我国的法律体系

  (1)宪法

  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宪法部门最基本的规范,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中。

  宪法部门还包括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授权法、立法法、国籍法等附属的较低层次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规定公务员的规范等。

  我国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公务员法等。特别行政法方面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3)民法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我国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民法通则是民法部门的基本法。

  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着作权法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单行的民事法规,如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