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信用与金融中介
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题分值4-5分。
一、信用的内涵与类型
(一)信用的定义、存在前提及本质特征
1.定义: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
2.本质:
(1)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
(2)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是单方面的价值运动。
(3)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债权与债务关系的统一。
(4)信用是与商品、货币紧密相联的经济范畴。不同社会的信用反映了不同社会的经济关系。
(二)信用的作用
(三)信用的形式
1.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2.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
(四)征信
征信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调查。
二、金融中介
(一)金融中介的类型
(二)各金融中介的职能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也称货币当局,处于金融中介体系的中心环节,它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和银行的双重性质。
2.商业银行(存款货币银行)
商业银行是经营完全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金融机构体系中最为核心的部分。
其主要职能是(掌握每个职能的含义):
(1)信用中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挥着化货币为资本的作用
(2)支付中介:汇兑、非现金结算
(3)信用创造
其中,信用中介是银行最基本的职能。
3.政策性银行
由政府设立,不以营利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