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432090铁路工程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相关规定
1C432091铁路工程严禁违法分包的规定
3.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违法分包工程:
(1)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企业的;
(2)将重点控制工程或关键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他人的,但劳务作业除外;
(3)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的认可,将承包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4)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再分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4.违法分包工程的处理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损失的,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C432092铁路工程严禁转包的规定
2.转包工程的行为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转包行为:
(1)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
(2)未在施工现场派驻人员及配套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C432080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相关规定
1C432081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的规定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现场行为等对施工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分A、B、C三个等级。
信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