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建建造师《管理实务》考试辅导:常见基坑开挖与支护方法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1-24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一、浅基坑的开挖
l.浅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长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
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当土质为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即不会发生坍滑、移动、松散或不均
匀下沉),且无地下水时,开挖基坑可不必放坡,采取直立开挖不加支护,但挖方深度应按表1A414022—1的规定执行,基坑长度应稍大于基础长度。
项次 土 的 种 类 容许深度(m)
1 密实、中密的砂子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0
2 硬塑、可塑的粉质黏土及粉土 1.25
3 硬塑、可塑的黏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性土) 1.50
4 坚硬的黏土 2.00
**开挖深度对软土不超过4m,对硬土不超过8m。
2.当开挖基坑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而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挖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II缶时性支撑加固。
3.基坑开挖程序一般是:测量放线一分层开挖一排降水一修坡一整平一留足预留土层等。
坑底凹凸不超过2.0cm。
4.当用人工挖土,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使用铲运机、推土机时,保留土层厚度为15~20cm,使用正铲、反铲或拉铲挖土时为20~30cm。
5.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将水位降低至坑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进行。
6.基坑挖完后应进行验槽。

二、浅基坑的支护
1.斜柱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时。
2.锚拉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不能安设横撑时使用。
3.型钢桩横挡板支撑:适于地下水位较低、深度不很大的一般黏性或砂土层中使用。
4.短桩横隔板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5.临时挡土墙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6.挡土灌注桩支护:适用于开挖较大、较浅(<5m)基坑,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时采用。
7.叠袋式挡墙支护:适用于一般黏性土、面积大、开挖深度应在5m以内的浅基坑支护。

三、深基坑的支护
1.排桩或地下连续墙
适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三级;悬臂式结构在软土场地中不宜大于5m;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宜采用降水、排桩加截水帷幕或地下连续墙。
2.水泥土墙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土承载力不宜大于150kPa;基坑深度不官大干6m。
3.土钉墙
用于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的非软土场地;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4.逆作拱墙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三级;淤泥和淤泥质土场地不宜采用;拱墙轴线的矢跨比不宜小于l/8;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四、深基坑的土方开挖
在深基坑土方开挖前,要详细确定挖土方案和施工组织;要对支护结构、地下水位及周围环境进行必要的监测和保护。
1.深基坑工程的挖土方案,主要有放坡挖土(无支护结构)、中心岛式(也称墩式)挖土、盆式挖土和逆作法挖土。后三种皆有支护结构。
2.土方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防止深基坑挖土后土体回弹变形过大
4.防止边坡失稳
5.防止桩位移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