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辅导:施工现场十不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18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