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础工程安全隐患防范
基础工程施工客易发生基坑坍塌、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类型生产安全事故,坍塌事故尤为突出。
1.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
(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2.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挖土机械作业安全。
(2)边坡与基坑支护安全。
(3)降水设施与临时用电安全。
(4)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安全。
(5)桩基施工的安全防范。
四、脚手架搭设安全隐患防范
脚手架安全施工宜从以下几点入手:
选材要合格——必须购买合格的产品;
基础要稳固——注意脚手架基础的基本要求;
构造要正确——各种杆件的基本要求(间距、连接方式),2012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脚手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等;
使用要规范——必须按照脚手架的规范来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检查要及时——随时随地
拆卸要合理——按照力学原理进行拆卸
工人要持证——架子工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现浇混凝土工程安全隐患防范
现浇混凝土工程容易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整体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类型安全事故。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模板支撑系统整体坍塌事故尤为突出。
六、吊装工程安全隐患防范
1.作业人员
相关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起重设备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l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等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实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记录、签字。起重机经检验后可以持续使用并要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
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即:超载或被吊物质量不清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起重机要避免带载行走,如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mm
3.预制构件
预制构件强度达到75%时方可运输。
构件多层叠放时,柱子不超过两层;梁不超过三层;大型屋面板、多孔板6~8层;钢屋架不超过三层,各层的支承垫木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各堆放构件之间应留不小于0.7m宽的通道。
重物垂直起吊,严禁斜吊。
遇有六级或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露天高处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