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与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又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质量重大事故
①一般质量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⑴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
⑵造成永久性的质量缺陷
②严重质量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⑴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⑵存在重大质量隐患
⑶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
③重大质量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⑴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⑵工程倒塌或报废
⑶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2、重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①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取高者)
⑴死亡30人以上
⑵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取高者)
⑴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⑵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取高者)
⑴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⑵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⑶重伤20人以上
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质量事故(取高者)
⑴死亡2人以下
⑵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⑶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