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现场监理签认后实施。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强制性条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5.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7.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8.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9.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即五芯电缆。
10.配电系统应采用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方式
钢筋安装要求:
1)钢筋安装需要核对所绑钢筋的规格、直径、形状、尺寸和数量等是否与料单、料牌和图纸相符,准备绑扎的钢丝、工具和绑扎架等;
2)柱钢筋的绑扎应在柱模板安装前进行;每层柱第一个钢筋接头位置距楼地面高度不宜小于500mm、柱高的1/6及柱截面长边中的较大值。
3)框框梁、牛腿及柱帽等钢筋,应放在柱子纵向钢筋内则;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45°,中间钢筋的弯钩应与模板成90°.
4)箍筋的接头应交错布置在四角纵向钢筋上,箍筋转角与纵向钢筋交叉点匀应扎牢,绑扎箍筋时,绑扎箍筋时绑扣相互间应成八字形。无设计要求时,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二个箍筋,其间距为50mm.
5)墙钢筋绑扎,墙(包括水塔壁、烟囱筒身等)的垂直钢筋每段长度不宜超过 4m(钢筋直径<=12mm)或 6m(直径>12mm)或层高加搭接长度,水平钢筋每段长度不宜超过 8m,以利绑 扎。钢筋的弯钩应朝向混泥土内。
6)梁、板钢筋绑扎,梁纵向受力钢筋采用双层排列时,两排钢筋之间应垫以直径>=25mmd 短钢筋,以保持其设计距离。箍筋的接头(弯钩叠合处)应交错布置在两根架立 钢筋上,其余同柱;应注意板上部与主梁上部的负筋,要防止被踩下;特别是雨篷、挑檐、 阳台等悬臂板,要严格控制负筋的位置,以免拆模后断裂;有圈梁或垫梁时,主梁的钢筋在上。
7)框架节点处钢筋穿插十分稠密时,应特别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距离要有30mm,以利浇筑混凝土,梁板钢筋绑扎时,应防止水电管线影响钢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