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备考资料(84)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12-03
[案例1K416010-2]

  1.背景

  某项目部承建一座泥质防渗工艺的大型垃圾填埋场,设计日消纳量为1000t,经现场调查,只有一条4m宽的四级公路通至距市区10km的场区。

  (1)项目部在会审设计图时,发现全部设计中未见新建通往场区的道路设计,项目经理部对此事未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书面反馈。

  (2)在采购膨润土时,材料管理部门采用了招标方法,优选了供应商,也审查了产品三证,确定产品合格后,立即进货200t.

  (3)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土样试验结果和以往施]二经验,决定掺加3%膨润土,组织防渗层的施工。

  (4)对场区内为取得设计资料而设立的三眼勘察井,井壁四周的土壤进行了处理,拟将这三眼井予以保留,作为永久水样观测井。

  2.问题

  项目部对上述四项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有不妥,应如何处理才符合要求?

  3.分析与答案

  (1)项目部发现此问题,不向建设和设计单位书面反馈是不对的。因为现状4m宽的

  四级公路不能满足每天1000t的运输能力,不能发挥垃圾填埋设计量的作用,严重影响垃圾场的使用功能。

  应进行书面反馈,要求建设和设计单位予以考虑,解决方法有两条:1)补充设计,增加场外道路工程;2)单独立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2)立即进货200t是不对的。因为对主要材料,除了审查三证以外,还应组织见证取样试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见证取样试验室试验合格后再进货。

  (3)未经多组土样试验优选,仅凭施工经验就决定膨润土掺加量并组织施工是不对的。

  因为不经过多种土样的优选,不取得最佳配合比就施工,既不能确保施工质量,也不利于降低施工成本,极易造成质量事故和成本超支。 

  (4)保留场区勘察井是不对的。因为在场区内不允许打水样井,以确保防渗效果。应取消勘察井,对井位土壤进行处理,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