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组织收集、整理质量记录。
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
1K420094 熟悉市政公用工程竣工备案的规定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严格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验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备案文件主要有: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3、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履行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情况;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对勘察、施工过程中地基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并经项目勘察及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并经设计负责人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8、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9、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0、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2、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备案机关认可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