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考点(37)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8-20

三、混凝土施工:

  1、拌制混凝应优先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粗骨料应采用碎石,其粒径宜为5-25.2、混凝上中的水泥用一量不宜大于500kg/m3,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550kg/m3.

  3、砼中严禁掺人氯化钙、氯化钠等氯盐。

  4、从各种材料引入混凝土中的氯离子最大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0.06 % ;在干燥环境中的小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氧离子含量容许提高1 倍。超过以上规定时,宜采取掺加阻锈剂、增加保护层厚度、提高混凝土密实度等防锈措施。

  5、浇筑混凝土时,对预应力筋锚固区及钢筋密集部位,应加强振捣。后张构件应避免振动器碰撞预应力筋的管道。

  6、砼施工尚应遵守的其他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