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制度:
1、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安全检查方式: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保证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次安全检查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员带队,由相关的部门联合组织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安全员或安全值班人员对工地进行的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及班组班前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等。
(3)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应结合工程项目进行。如沟槽、基坑土方的开挖、脚手架、施工用电、吊装设备专业分包、劳务用工等安全问题,专业性较强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项作业负责人和相关专职部门进行。
(4)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施工所在地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害面组织的安全检查,如雨期的防汛、冬期的防冻等。
3、安全生产检查的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可结合工程的类别、特点依据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标准要求执行。
4、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1)必须严格坚持“验收合格方准使用”的原则。
(2)验收范围:
1)各类脚手架、承重支架;
2)大型模板支撑系统;
3)主要临时设施及沟槽支撑与支护;
4)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
5)各种起重机械、路基轨道、施工用电梯及其他中小型机械设备;
6)暂设电气工程设施;
7)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8)凡列人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签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