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消息 香港金管局与证监会今日发布联合谘询文件,提出有关香港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议。金管局及证监会将就相关建议收集市场意见,咨询期至11月底结束。当局希望在明年年底前可落实建议,以提高市场透明度。
香港金管局与香港证监会今日发表联合咨询文件,提出有关香港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议。相关建议是为了回应G20集团在09年9月提出的承诺,要求所有标准化场外衍生工具合约最迟应该在2012年底前按照适当情况在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买卖,并通过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结算。此外,场外衍生工具合约应向交易资料储存库汇报,而非中央结算的合约应符合较高的资本规定。
相关资讯文件建议将部分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纳入规管范围,包括为利率掉期及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设立交易资料储存库,并须经过由港交所另设的场外衍生工具结算所进行中央结算,而证监会及金管局会分管证券行及银行的相关活动。
文件指出,一旦此次就场外衍生交易规管的建议得到落实,将来大型经纪行在提供部分场外衍生工具时,可能需要向证监会提供交易资料,或许要减少持仓,以填补现时制度的漏洞。金管局表示,下一步会考虑将股票及利率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也纳入其中。
金管局及证监会将就此次发布的建议收集市场意见,咨询期由今日开始至下月底(11月30日)结束,明年第一季度则将就列载的场外衍生工具制度的详细规定及建议附属法例进行咨询。监管部门希望能在明年第三季度启用香港交易所的中央交易对手结算所及金管局储存库,并最终在G20集团所订的期限(2012年年底)前正式实施有关的监管措施。
08年的金融危机及雷曼兄弟倒闭事件,暴露了场外衍生工具市场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并对整体市场和经济构成系统性风险。场外衍生工具市场交易的双边性质及全球性质不但使市场缺乏透明度,跟加强了市场参与者间的相互牵连,导致潜在的骨牌效应风险上升。
为配合G20集团早前提出的提高场外衍生工具市场透明度,及降低有关交易对手风险的建议,香港计划在2012年底前成立场外交易结算所及中央资料储存库处理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初期纳入结算的衍生产品包括利率衍生工具及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未来则会考虑推广至其他场外衍生工具,如外汇远期合约及股票衍生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