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锦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来源:yuloo发布时间:2006-11-06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通知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的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项)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十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
        3、本科学历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
        4、硕士学历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收费标准:2480元/人(以上费用包括培训、教材、串讲、鉴定、证书费)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七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工作一年以上;

收费标准:1380元/人(以上费用包括培训、教材、串讲、鉴定、证书费)
课程设置: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管理与协调等
师资力量:教材编委及专家委员会资深教授授课、串讲,保证教学质量.
授课时间:06年11月29日开课(双休日上课)
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四张二寸照片,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