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15年的万平
主人公:原金正董事长万平
主要罪名:职务侵占
财产处置:个人财产全部没收
被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15年徒刑的万平(《英才》2005年7期对此案有详尽报道),终于在2006年春节前可以收拾东西离开山西,前往江苏省的某个监狱服刑。而这一天,距离2004年7月9日自己被捕的那一天,已经整整一年半时间过去了。
据万平父亲介绍,虽然去年6月13日就进行了一审判决,但家属一直没有机会去探监,现在如果进展顺利,也许春节前就可以见到他了。前不久,万平因重感冒、发烧,在监狱里病了一个多月,这让父亲一直放心不下。
而在此期间,万平的律师杨力却在加紧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工作。他对此案上诉到山西省高院一直不抱什么希望,只是盼望着结果早点下来后,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也许万平终于会明白,“害”了他的是他自己手中65.91%的金正公司股权。围绕着这部分股权,在万平被羁押期间,利益双方曾经进行了激烈的股权争夺战。
令人蹊跷的是,关于万平的授权书曾出现过三次:第一份出现在2004年6月3日,也就是万平被拘的当天,授权书内容是:“兹授权王云先生、陈实先生和杨玉新先生代行本人在东莞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力,权力的行使须有以上授权人两人以上签署有效。兹授权王云先生代行本人在东莞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权。上述授权有效至本人取消授权为止。”而签署日期竟是当年的5月31日,也就是万平去山西前的几天。这说明,万平早料到自己的山西之行充满了危机。
第二份授权书出现在2004年6月8日,该授权书中万平授权田家俊和东莞金正董事刘会来代行董事长之职;第三份授权出现在2004年10月20日,授权王云一人代行东莞金正法人、董事长及经营权利,并取消此前所有授权。第三份授权书并且经过山西省晋中市公证处公证。田家俊解释,正常情况下会有两种授权,一个是股东的股权,一个是董事长职务授权,他拥有的是董事长职务授权。
万平入狱后,“万平系”及“田家俊系”两派人马,对东莞金正、山西天龙及珠海金正等公司的控制权展开了激烈的“阵地争夺战”:在田家俊支持下,成立了东莞金正临时管理委员会,但被王云及原管理层所不认可;2005年3月24日,在太原三晋国际饭店召开了天龙临时股东大会,田家俊继续任董事长,宋新梅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而持第三份授权书要求参会的王云却被拒之门外;而在天龙所控股的珠海金正,则发生了为争夺而导致的流血事件……
王云认为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保证,于是陆续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西省监查局提出了申诉,要求终止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决议。但一直未果。
2005年6月13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万平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3209.9万元……而此之前,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ST天龙发出了司法建议书,认定对万平在侦查、起诉阶段所作出的授权因涉及刑事犯罪,同时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授权。而在判决之后,晋中市中院便作出裁定,冻结了万平所在公司的全部资产。
万平案发后,一个年产值近20亿元,向国家上缴利税几千万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就此瘫痪了。
在这场激烈的争斗中,当事人各方到底损失有多大?据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6月30日,天龙每股净资产为1.37元,到2005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已经跌为-4.05元。而东莞金正持有天龙272.19万境内法人股(万平持有东莞金正65.91%的股份,田家俊持有东莞金正20%的股份),宋新梅所掌控的山西天龙山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天龙162.74万境内法人股,太原市政府持有天龙66.41万国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