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人力资管理师报考条件及鉴定说明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12-10

 认证机构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35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员)师职业属于就业准入控制职业,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全国各省、市相关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力资源(员)师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国家劳动部批准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正式面向社会。所有参加并通过考核的人,将获得验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现全国通用。是我国政府唯一认可的人力资源管理类证书,资证已确定了在全国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报名条件                                                                --回顶部--
人力资源师(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均可)
人力资源师(二级) 助理人力资源师(三级)
1.本科学历6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1.本科学历1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2.大专学历8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2.大专学历3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3.高中、中专学历10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3.高中、中专学历5年本职业工作经验证明
4.取得助理人力资源师资格3年工作经验证明 4.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资格3年工作经验证明

 报名时间                                                                --回顶部--
   3月份开课科目考试时间均为5月份统考,4月份以后开课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1月份统考。

 报名材料                                                                 --回顶部--
蓝底2寸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复印件一份,工作证明一份。

 考试内容                                                                 --回顶部--
4-3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 占总分10%
理论知识 占总分100 90%
专业技能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 纸笔作答 100 占总分100%
2级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 占总分10%
理论知识 100 占总分90%
专业技能 简答、综合分析 纸笔作答 100 占总分100%
综合评审 论文撰写 口头或书面答辩 100 100%

 鉴定方式                                                                 --回顶部--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试教材                                                                --回顶部-- 人力资源师(二级) 助理人力资源师(三级)
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 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基础知识)
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常用法律手册 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常用法律手册

 证书颁发                                                                --回顶部--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颁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颁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注:该项目为劳动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规定,学员报考须参加相应的培训,且目前只能通过培训机构代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