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完全指南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科目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其中“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科目内科学及其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一样。“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为本亚专业考试大纲所要求掌握的内容。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时间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 中华考试网根据往年考试时间,预计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在2016年五月中下旬。
小编整理了去年考试时间,备考考生可以参考去年考试时间。
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2015年5月16、17、23、24日,其中2015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15年5月1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时间
2015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为1月6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7日至28日期间,持打印的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各考区、考点公告)。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于4月28日至5月2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2015 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 2015年5月16日、17日、23日、24日,其中临床医学、中药学等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卫生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17日、23日、24日;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卫生资格考试纸笔作答考试时间为5月16日、17日。
另外,报名参加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工作年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条件
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简介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 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内科学考试专业设置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肾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职业病学共12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内科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护理学(士)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考指南:现场确认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已经确定,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月6日全面启动。从明年起,增加了心理治疗初级(师)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者的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4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据具体承担考试工作的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此次仍采用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预报名方式,报名日期为1月6日至25日。完成网上报名者于1月7日至28日期间,持打印的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参照各考区、考点公告)。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