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英美法中简式合同实际上等于大陆法中的不要式合同。(×)
2原则上讲一项有效的要约,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原则上讲,文字要约一旦发出,即告生效。×
4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要约人必须完全接受要约的内容,方为承诺,否则构成新要约。×
5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原则上一项函电承诺(接受发价)于该项承诺通知送达到要约人(发价人)时生效。√
6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错误,原则上该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7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作出允诺之前已全部履行完毕的对价称为已履行的对价,而已履行的对价是有效的对价。×
8英美法国家原则上把实际履行作为合同履行中的一种补充性的、例外的救济手段。√
9根据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只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且无须证明对方的违约是否出于过失,也不必事先发出催告。√
10提单和票据在转让时,善意而又支付了相当对价的受让人可以取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