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0年公务员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3-04

  201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考试内容:(1)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必须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和调剂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经调剂后仍低于1∶2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则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招考单位面试平均分数线。(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本次考试在省、市(州)分别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1)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3)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县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计算截止时间到2010年9月30日)。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填写《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五)并持相关证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省委大院三办公楼)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各级组织部门签署的认定意见;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