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总成绩为200分。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包括: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4、笔试时间
本次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于2011年9月17日、18日分别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记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