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时间:3月24日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2-02-24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3月24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暂定5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省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省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机关招考的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下由单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招考职位有专项测试(如外语等)要求的,要按规定进行专项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