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范围以《公开遴选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4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2年8月9日8:00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确有困难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等额面试。
面试
1.面试公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和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以及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遴选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注重对应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面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谈。除结构化面谈外,遴选机关可自行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测试、心理素质测评等其他形式测试,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结构化面谈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周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遴选机关自行组织的其他形式测试应于8月19日(周日)前完成,由各遴选机关自行安排。
5.考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不组织其他形式测试,则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组织其他形式测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其他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谈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将于9月上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