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数据上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祥见附件1~4.
(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上报省中心统考管理科,电子数据、汇总表和交费电子表必须同时上报。上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下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三)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鉴定上报电子数据信息不得混淆,分别报送给省中心相应的管理人员。每个职业都要单独生成一个独立的批次文件,补考数据不得拆分单列。同时,报名点应提供完整的纸质和电子版的批次文件清单,标识出报名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每个批次电子文件的名称、文件中数据对应的职业、等级和报名人数。各报名点在报名、鉴定阶段要随时访问工作网,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通知、公告及最新信息将在工作网“统一鉴定”栏目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