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旅导[2010]14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我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香港、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7。
2.本次考试开设中文及英语、日语类考试。报考2010年度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不通过而“导游综合知识”(笔试)通过的成绩可保留到2011年度第二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加考小语种类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改换。
(二)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程序及必备资料。
1、报名地点:市教育路三公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506
2、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分内地版和港澳版)。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 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教材
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1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教材和资料。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八个科目:
(1)时事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参考教材外的内容)、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历史发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时事政策”、“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的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表仪容、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中文口试指定景点:
(1)全省景点:德庆龙母祖庙、漂流之乡-清远、红宫红场、番禺宝墨园、国家森林公园—南昆山。
(2)地市景点:广东乳源大峡谷、 金鸡岭风景名胜区、马坝人—石峡文化遗址公园
(3)本次外语口试指定景点:陈家祠、鸦片战争博物馆、番禺宝墨园、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
四、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星期天,一天);口试具体时间按照准考证上安排。
五、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导游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导游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及单位向报名点缴费后领取回执或收据(发票需在发准考证时才能领取)。
六、领取准考证
领证时间:2011年3月21日至25日。地点: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大楼十二楼市旅游局人事科。
考试详细信息及表格下载可浏览韶关旅游局官方网http://www.sgta.gov.cn/
咨询电话:8866628 8866608 8891607
附件1、报名表-港澳版
附件2:报名表-内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