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阜阳市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阜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发布时间:2017-04-26

  2016年安徽省阜阳市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通知已下发,详情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粘贴小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考生单位在表格左上方加盖公章,表格背面留下电话号码,于2017年5月8日至10日报送至阜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请勿提前或逾期。地址:阜阳市政府楼六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按照省人社厅要求,考试合格人员在上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资格证书经验印盖章后,于5月29日至30日在市政府楼六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发放。合格人员领取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应提供代领人及被代领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阜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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