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2017年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7-04-06

  一、大部分省份

  发布时间:每年1-2月份,与报考通知一致

  发布地点:各省人事考试网每年1-2月份发布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考务通知中,均会包含各省份对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的规定。

  注: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是考务通知中很重要的内容,各省考务通知中均会把《成绩管理办法》单独列出来,考生一定要详看

  二、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全国大部分省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均分为滚动考试管理办法与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一般没有大变动。

  三、考全科(即一次考三科)

  实行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6年度与2017年度为一个周期,2017年度与2018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四、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

  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增项

  实行非滚动考试管理办法: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六、云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新规定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考生必须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增项考试的考生,只需参加《专业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七、吉林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新规定

  1.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但是只有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才能保留到下一年度。下一年度报名时按老考生用原档案号报名;没有达到的,按新考生重新报考。考生可自行对照。

  3.雷同试卷取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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