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建造师将在9月16日、17日进行全国考试,虽各省市报名通知暂未下发,但是有不少考生咨询我们,一建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应如何计算,下面育路教育一级建造师频道为大家分析一建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如何认定。
(1)全日制学历毕业,工作时间最早从毕业后开始计算。
大专学历,需要2011年12月31日前毕业。
本科学历,需要2013年12月31日前毕业。
注:实习期间不算工作经验。
(2)非全日制学历
a、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中,有“脱产”学习字样的,工作年限从毕业后开始计算。
b、毕业证书中没有“脱产”字样的,学习期间也可以计算工作年限。
c、非全日制学历大专毕业时间在2011年12月31日前、本科毕业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前的,参照全日制学历毕业出具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证明即可。
d、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在2011年12月31日后毕业,本科学历在2013年12月31日后毕业的,请提供前学历证明。大专学历,前学历需要2011年12月31日前毕业;本科学历,前学历需要2013年12月31日前毕业。
e、前学历为高中学历的,取得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前的工作经历不能算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Ps:由于各省市略有差异,实际已当地报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