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小修保养工程预算编制规定(2)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2.2  预算项目
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如实现出现的工程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相符时,一、二、三、四部分的和“项”的序号应保留不变,“目”、“节”可随需要增减,并按项目表的顺序以实现出现的“目”“节”依次排列,不保留缺少的“目”、“节”的序号。
预算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小保重保养工程工程费
第二部分  设备购置费用
第三部分  小修保养工程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预留费用
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一
养护工程的分类标准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公路养护定额》第三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预算费用的组成
预算费用的组成如下:

预算总金额

小修保养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

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施工辅助费

现场经费

基本费用

临时设施费

职工取暖补贴

主副食补贴

工地转移费

间接费

企业管理费

 

计划利润

财务费用

 

税金

 

 

设备购置费

 

 

 

小修保养
其他费用

小修保养工程管理费

小修保养工程监理费

定额编制管理费

研究试验费

特殊桥梁检查费

专项费用

 

 

 

预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