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系指列入《河北省公路养护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河北省公路养护定额》公布的台班单价计算。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kw?h(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近似公式计算:
A=0.3K/N
式中:A—每kw?h电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2 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系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公路小修保养工程的费用。内容包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
(1)雨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系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
雨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是按国家划分的雨量区和雨季期,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雨量区和雨季期的取费标准。我省的雨量区及雨季期的划分见表3-3。为适应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具有季节性和时间短的特点,应区别是否在雨季施工,只有在雨季施工的项目才能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雨季施工增加费。
河北省雨季施工雨量区及雨季期划分表 表3-3
市、县 | 雨量区 | 雨季期(月数) |
张家口、承德市(围场) | Ⅰ | 1.5 |
承德(围场除外)、保定、沧州、石家庄、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秦皇岛市 | Ⅱ | 2 |
雨季施工增加费,以雨季施工的各类工程的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区、雨季期选用表3-4的费率计算。
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表3-4
雨量区 | 雨季期(月数) | 费率 |
Ⅰ | 1.5 | 0.09 |
Ⅱ | 2 | 0.17 |
(2)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系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由于《河北省公路养护定额》是在正常通车条件下测定的,定额中已包含了因行车干扰而降低工效等因素,故不再重复计取。若实际交通量超过与路线等级相适应的设计交通量时,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按其工程直接费之和的0.5%计取增加。为保证小修保养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生产而需设置的临时交通警示标志而发生的费用,按其工程直接费之和的0.2%计取。
(3)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公路养护施工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小修保养工程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措施,功效降低和机械作业降低、工地临时取暖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①因冬季施工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②施工机具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油脂及其他保温设备费用;
③在小修保养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之处;
④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清除工作地点冰雪等费用。
我省冬季施工气温我划分表见表3-5,冬季施工增加费以冬季施工的种类工程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选用表3-6的费率计算,本费用按实际发生冬季施工项目计取,不发生冬季施工项目不计取此项费用。
河北省施工气温区划分表 表3-5
市、县 | 气温区 |
石家庄、邢台、邯郸、衡水市(衡水市及以北除外) | 冬一 |
廊坊、保定(涞源及以北除外)、衡水(衡水市及以北)、沧州市、唐山、秦皇岛市 | 冬二 |
承德(围场除外)、张家口(沽源、张北、尚义、康保除外)、保定市、(涞源及以北) | 冬三 |
承德(围场)、张家口市(沽源、张北、尚义、康保) | 冬四 |
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表3-6
气温区 | 费率 |
冬一区 | 0.70 |
冬二区 | 1.06 |
冬三区 | 2.02 |
冬四区 | 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