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1)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江西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1996]612号文发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精神,为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管理,指导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的编制,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人工费单价
我省公路工程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按下表计算:
江西省公路工程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表

施工队伍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人工费单价(元/工日)

17.80

17.70

17.60

二、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1.材料原价:
1)主要外购材料按省交通厅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执行,其他外购材料(不含地方性材料)按调查价格或工程所在地物资供应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
2)地方性材料,外购材料按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预算价格计算,自采材料按预算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现场经费计算。
2.材料运杂费
1)铁路、水路运输材料按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和装卸费计算运杂费;
2)公路汽车运输材料:30KM以上的长途汽车运输运价按0.51/吨公里,30KM及以下的短途汽车运输运价按下表计算:
30KM及以下短途汽车运输运价表

运距(KM

运价

(元/t.km

运距

KM

运价

(元/t.km

运距

KM

运价

(元/t.km

1

3.82

11

0.99

21

0.66

2

2.19

12

0.95

22

0.64

3

1.85

13

0.91

23

0.62

4

1.56

14

0.87

24

0.60

5

1.38

15

0.83

25

0.58

6

1.26

16

0.80

26

0.56

7

1.18

17

0.77

27

0.55

8

1.13

18

0.74

28

0.54

9

1.08

19

0.71

29

0.53

10

1.03

20

0.68

30

0.52

(3)材料装卸费:公路汽车运输外购材料装卸费为3.50/吨次,地方性材料为2.50/吨次计算。
3.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费率按《编制办法》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