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时施工图中构件名称属性的正确区分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我们在进行施工图预算时,往往是按照施工图中标准的构件的名称,进行定性分类计算,总以为图纸上是这样标的,照此计算是不会有错,但事实上不是这样,图纸上有时标错,设计人员往往是根据构件的用途而划分而设计的审核耗失,只要其构件的强度及构件要求满足规范要求,而对其命名无所谓,例如:用于遮雨的一律标明为雨蓬(YP);用于集雨皋水的一律标明为天沟板(TGB),而有些悬挑的阳台,走道板标明为平板(PB)。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碰到过很多此类问题,例如:有些办公楼的入口有柱的厂门厅顶板,有的施工图上就标明为雨棚,所谓雨棚,顾名思义,就是悬挑于门、窗顶部起挡雨遮阳作用的一种薄板,因其外挑长度受一定限制,有板式结构或梁板式机构,荷载计算时,只考虑自重、抹灰重量,雨、雪均布荷载与板端施工检修集中荷载,总荷载比教小,故板较薄,体积相对较小,而门厅顶梁板的跨距较大,主次梁设置较多,板的投影面积大,因而总体积较大,这样的板只能属于梁板的范畴。雨棚与有梁板两者的基础进行比较时,因雨棚相对有梁板比较体积较小,而模板接触面大,故模板连接件、支撑件的摊销量比有梁板摊销量大。 有的利用走廊顶部作为屋面集雨排水,施工图上将此类板标明为天沟板、走廊的宽度一般在1.5米以上,这样现浇板如果与梁结合,作为梁板计算,与梁分离浇捣,作平板计算,其道理与雨棚同。
有些综合楼或办公室门厅或夹层中的悬挑回迥廊板,施工图上标明为平板,预算人员有的直接按平板计算,有的按雨棚计算,有的按阳台计算,到底按哪种几酸类构件定性计算?我认为按平板计算,算低了,因为这种构件形式不是平板,平板的概念是至少有二边是支承在墙上或梁上的板,这类板模板,支撑件,连接件摊销量较少,按雨棚计算,算高了,因为雨棚与阳台虽同时悬挑于墙上或梁上的板、雨棚板在结构计算时,只考虑了45KG/M2的雨雷,荷载与板端IKN/M的施工检修集中荷载,而阳台则考虑2.5~3KN/M2困难,均布活荷载与板端栏杆水平推力0.5~1KN/M的集中荷载,其活荷载值明显大与雨棚,故雨棚根部H高度值较小,而阳台教大的面积一定时,雨棚砼量较小,而阳台较大,故只能按阳台计算。
还有些施工图上标明的构件名称是对的,而我们确没吃透工程量计算规则,理解错误,生搬硬套,例如:柱与构造柱、设计上是按其受力性分类,凡承受上部集中垂直荷载或偏心荷载的柱的配筋及截面一律经过计算确定,其同截面中的配筋量均大于4Φ12,而抗震设防在有关部位设置的柱规范要求其配筋量不小于4Φ12,截面不应小于240×240,这类柱设计上统称为构造柱(GZ),而预算计算规则中柱与构造柱的分类一般是按柱与模板接触面多少而分类,矩形柱一般是独立的,或虽与墙体连接但其截面大与墙体宽度的柱,而构造柱是与墙体连接且与墙体同宽的柱。但是设计上承受上部集中荷载的柱,受其使用要求、美观要求或其它要求限制,其柱的短边往往与墙体同宽,从周长1.2米以内的矩形柱与构造柱的含钢量比较,两者是相等的,不同的是矩形柱的模板,支撑件、连接件的摊销量多于构造柱。抗震规范规定,为保证柱墙连接整体性,宜采用先砌墙,后浇柱,这样墙体取代部分模板,故施工图上与墙体同宽的柱,不论其含钢量有多大或长边尺寸有多大,虽标明为Z1、Z2、Zn,均只能按构造柱计算。
同理,有些分层设置在墙体中的单梁、连续梁且利用墙体作底模的(框架梁不在此之列),只能一律按圈过梁计算。 
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与区分,要求我们预算工作人员在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熟悉一定建筑构造与施工操作规范方面的知识,在施工说明中,设计人员惟恐自己疏漏,故往往最后加上一句话"本图未详尽处,请按施工操作规范施工",因此在装饰抹灰项目中,设计人员往往标漏,例如:洗涤间、卫生间的板底及墙身防水抹灰,设计上没有标明时,我们就不要漏了抹防水砂浆一项,根据制图深度要求,某些部位不可处处标明,可只标明大面积材料做法,不标细部做法,只标总体尺寸,不标具体尺寸,例如:墙面干粘石,按其工艺要求,其阳角要用水泥砂浆抹角线、抹门窗套,计算时就不要漏了,水泥砂浆装饰线条一项:为保证墙面无接槎,整体一致,墙面要在门窗下口或1.5米高左分格或压条,也不要漏了墙面压条,分格一项:干粘石设计不耐污染,为防止地面污染墙面,干粘石必须设水泥砂浆外墙裙,设计没有标有,按照其基本要求,在-0.0000至室外墙高度范围内或0.3米高的范围设水泥砂浆墙裙,干粘石不可能一算至底,而要分开列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