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即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我国早在2004年就已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但由于市场还不够成熟,仍有相当一部分工程结算采用定额计价模式。定额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计应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重要阶段,是工程造价结算审计能否成功的基础,其充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审计工作的成功和进展程度,应在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 
(一)收集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具体包括: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预算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答疑文件、合同、协议书、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核定)单、签证单、工程质检资料、地勘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现场会议纪要、停工报告、施工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还包括相关的政府计价文件和长期整理积累的资料。 
(二)熟悉合同及有关补充资料对合同中涉及经济的条款仔细阅读理解,如工程范围的界定(如基础深度)、定额类型(土建、市政、园林等)、材料价格确定的方式(招标价、核质核价、信息价、采管费、运输费)、取费标准等。如果是包干价合同,要注意包干的范围;若其中有价款的调整,要注意价款调整的条件、方式,以及有无违约处罚,处罚的条件和罚金的计算方式;若有措施费,则需视其具体内容及金额情况而定。 
(三)明确图纸内容对于包干型合同,须将原施工图与竣工图进行对照,明确差异处,从而形成一个整体有效的系统,这样才能在结算审核时把握全局,清晰思路。 
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是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工程结算审计的质量。 
(一)工程结算审计流程首先,复核竣工图是否与隐蔽资料、设计变更、验收记录一致,特别是基础工程,需查看土石方成分是否与地勘一致、深度是否与基础验收记录一致;其次,在资料真实完整的情况下,进行工程量、定额项目单价套用、设备材料预算价格、费用标准的审核。 
(二)工程量审核方法工程量的审核是最基础、最繁琐的工作,合理的审核方法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工程特点和审核时间、任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如全面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查法、重点抽查法、对比审核法、筛选审核法等。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工程量和钢筋计算软件已比较成熟,除了零星维修和复杂装饰工程外,其他工程都可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使审计人员从工程量的繁杂计算中解脱出来,从而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工程量计算以外的项目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三)工程量审核注意事项在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过程中,应查看现场,对工程的环境、外观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同时,还要结合设计变更和签证资料,查看设计变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由施工方的原因所造成。但不是所有的签证都能计算费用,由于甲方或监理人员不熟悉图纸或责任心不够,或是与施工方串通等,这些都可能会出现签证的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大的情况。 
(四)工程量审核后续事项工程量审核完成后,继续审核定额套用是否存在高套、重套情况,同时材料价格也是审核的重点。根据合同约定,重点审核量大、价高的材料,看其是否与市场价格相符,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费用的审核,包括配合费是否按合同规定计取;甲供材料及设备是否扣除;存在违约情况时,是否按合同进行了扣除;工程类别、下浮比例、费用的计取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费率执行。 
三、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计定案阶段
审计定案阶段是工程结算审计的成果阶段,直接决定建设、施工、监理、审计等各方的经济利益。如何有效与施工方进行沟通,让施工单位接受审计结果,顺利结束整个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该阶段具有相当的难度,尤其是当双方存在较大争议问题的时候,审计人员如何与施工方人员沟通、谈判,需要相当的技巧。谈判过程大致可分成三个步骤: 
(一)确立目标在重大的、原则性的问题上应立场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对风险控制范围内的争议问题可适度作小幅度的让步。
(二)充分准备谈判前,合理预测施工单位的立场和自身的谈判底线,制定出一个完整充分的谈判方案,从而能够在谈判过程中掌握主动权,从容应对。 
(三)谈判过程一般按先定量再定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的顺序进行。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应以坚决的语气、鲜明的态度表明自己的立场;对其他问题要有理有据、坦诚相待,取得对方的信任;对于互不相让、争执不下的问题,可对少量涉及金额不大、不违背原则的问题作出让步,但要求施工单位接受其他部分事项的处理意见;如果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考虑提出折中方案,公平解决,提高效率,以达到的双方“共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