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广西概预算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区概预算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工作已基本结束。经了解,尚有部分概预算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如期换证,为此,我站将在2009年5月份进行换证补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去年已参加我区“建设工程概预算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宣贯会”,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但尚未进行网上申报的概预算人员(已申请延期注册人员除外),请于2009年5月2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其书面材料上报当地造价站。
二、凡符合桂造价[2008]18号文《关于开展我区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审人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规定,但尚未办理换证资格预审的概预算人员,需补参加换证宣贯会议,并请在2009年5月5日前将参会报名回执表(见附表)报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协会管理办公室。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在广西造价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三、换证应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参照桂造价[2008]18号文《关于开展我区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审人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斌、张婷、雷淑茵。
电 话:0771—5856616、5875246.
传 真:0771—5867296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办公楼5楼(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协会管理办公室)
邮 编:530022
此次换证补遗工作于2009年5月25日结束后不再受理换证,请相关人员相互转告。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