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渝建价协[2009]23号
各区县建委全国造价员归口管理部门:
为更好落实《关于开展2009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渝建价协[2009]20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决定对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部分:
(1)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2)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应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3年内完成的三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工程实例分析表(此表应与验证申请表内填写的三项工程相对应)
(6)近3年内全国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电子文档部分:
(1)、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2)、近3年内完成的三项工程造价成果业绩证明及相应成果文件的工程实例分析表
二、全国造价员将以上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统一报送各区县建委全国造价员归口管理部门初审(电子文档部分具体报送形式与各区县管理部门联系)
三、各区县管理部门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报送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电子文档部分用优盘拷贝)
四、2008年重庆市全国造价员网络教育平台现已开通,凡2008年继续教育未合格人员请及时到各区县建委全国造价员归口管理部门报名,此次网络教育平台开通截止至2009年10月31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