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为做好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工作,特制定考务工作细则:
一、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1、考试工作在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考试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站配合。
2、省及各市造价管理站对本考点的考试负责;监考人员应选派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的人员担任。考试前对监考人员要讲明考场纪律,明确职责、任务,交代试卷的领取、发放、装订、密封方法。
3、考场要准备装封试卷用的订书机、锥子、针、线、浆糊、草稿纸。
4、考场必须单人、单桌、并做到墙净、地净。
5、考试前一天,要贴好考场编号和考生统考编号,用黑板或张贴的形式公布(考场规则)、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严禁调换考试科目,严禁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2、试卷由省造价管理总站按各考点上报的考试卷数密封,由省造价管理总站派人押送及收回。
3、考生入场:考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有秩序地组织考生入场。
4、发布信号:每科考试发布信号4次。考前10分钟,发第一次信号,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发第二次信号,监考人员当众拆开试卷袋,将试卷和草稿纸发给考生;开考时间到,发第三次信号,考生开始答卷;考试结束时间到,发第四次信号,考生停止答卷。
5、考生答卷:考生领到试卷后,首先将市名称、姓名、准考证编号、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清楚地写(涂)在规定的位置;试卷无准考证编号、姓名者,按零分计算。答题卡一律用2B铅笔作答,答题卷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卷要整齐规范。答案写在装订线以内。上述要求,考前必须向考生讲清楚。
6、严格控制考生出入考场,考试后30分钟方可允许考生上厕所,并做到在监考人员监督下一人一次。开考30分钟后,回收缺考人员试卷,在试卷和答题卡上相应的位置填写缺考人员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使用答题卡的还需填涂缺考标识),并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
7、监考:每个考场配备监考员二人,采取前后流动的办法认真监考,监考人员每科考试都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监考人员应逐一检查应考人员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核对姓名、照片和座位号,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主考进行处理。
8、密封试卷: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考卷的份数(包括缺卷和剩余卷,缺考卷要写明缺考号)考卷要按考生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切勿出现漏卷、乱卷、露号、倒装情况,上述工作结束后,须经考场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密封。
三、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1、要保证考场肃静。考试期间,除考场巡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
2、试卷要严加保管。保管期间,除指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考试期间,试卷不准传出考场,考试结束时,要将试卷和备用试卷分别分存。
3、严禁“代考”。“代考”者一经发现,要扣留其准考证,被代考者试卷按零分处理,两年内取消考试资格。
4、监考人员要切实负担起责任。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有权对考生进行警告和取消考生资格。监考人员凡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各市造价管理站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自始至终都要执行考试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