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不同之处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我国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分为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两种,
其中定额计价法包括“单价法”和“实物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又称之为“综合单价法”,问题是“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有什么区别.
对于定额计价中的“单价法”,是指:首先按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中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然后直接套取相应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定额基价,然后直接得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建筑工程中为直接工程费),相加得出工程的总的直接费,再用工程总的直接费乘以相应的费率得出工程总的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最后相加得出工程的造价.
定额计价中的“实物法”是指:在算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后套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定额消耗量,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分解为相应的工料机的消耗量,然后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单价后相加得出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合价(即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再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汇总得出工程的总直接费,后面的做法就和单价法一样了。
单价法和实物法的区别在于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合价计算依据不同,单价法用“定额基价”直接计算,而实物法用“消耗量定额”和“工料机的市场单价”确定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合价。不管哪种方法计算,所计算出来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都只包括工料机费用,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没有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等,换句话来说就是定额计价法中只能计算工程总的间接费、措施费、利润和税金等,在这种计价方法下我们无法得出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间接费、措施费、利润和税金。因此我们将此种工料单价称之为“不完全单价”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之所以被称之为“综合单价法”,既然是“综合单价”,就是说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不仅仅包括工料机的费用,还包括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等,即在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料机费用的同时就开始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间接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等。这样就会形成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价格(综合价格)”,最后直接汇总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价格(综合价格)”就可直接得出工程的工程造价,我们将这种计价方法称之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再者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另外两个区别在于首先他们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规则取自于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和计算工程量,而定额计价法用各地区的《预算消耗量定额》和相应《定额基价》来划分和计算。
其次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是业主提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作为造价人员,你的任务就是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填入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栏”中,而填的这个单价就是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而定额计价法下需要你自己划分分部分项工程,自己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自己套价并计算工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