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施工联营协议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为了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增加企业效益。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重庆市新天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重庆市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联合经营消防工程业务,协议条款如下:
一、联营企业名称:
甲 方:×××××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楼
经营范围: 消防工程施工、防盗报警系统、楼宇自动化综合布线设计安装;销售消防器材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乙 方: 
地 址: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企业(二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二、联营范围及联营期限:
1、联营范围:乙方承接的 工程的安装工程项目。
2、联营期限:工程施工、验收全过程。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益:
1、负责提供工程要求的资质证书和资料。
2、负责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方案、调试试车方案。指导乙方现场施工,检查乙方施工质量,协助乙方避免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3、指导并配合乙方完成竣工技术资料。
4、配合建设方办理工程竣工的验收手续。
5、协助乙方完成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工作。
6、甲方按乙方完成总造价的5.5%收取管理费。(不含税金和建管费)
7、乙方承担甲方派遣的工程质量总监差旅费、通讯费及公司机关部门的综合管理费等。按工程合同工期计算,以每月 元包干,按月支付甲方。
四、乙方的职责和利益:
1、遵照国家建筑法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完成施工合同中的施工任务。
2、乙方全权处理和决定乙方工程的人、财、物等事宜,并编制和审核工程预决算,办理工程施工一切手续。(决算副本应送甲方一份)
3、坚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并根据甲方的在施工技术监督中提出的整改措施,积极组织整改。
4、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积极与甲方派遣的技术指导人员密切配合,搞好工程质量。
5、乙方收到建设方的第一次工程进度款后,付给甲方管理费的50%,达到工程验收条件,消防工程调试合格,完成工程内部验收或中间交接,进行消防工程正式验收前付给管理费的另外20%,消防验收合格后,支付甲方管理费的30%。
五、银行帐户:
为了方便双方帐务核算,甲乙双方以甲方名义但印鉴必须留有乙方项目经理印章开立联营银行帐户,以对工程资金按本合同处理。
六、联营期内发生的经济、民事、刑事责任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共同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