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成本控制案例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在项目中,由于前期工程进展缓慢,第一批工程采用了费率招标模式,由合同双方核对确认预算价。这一合同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出现了诸多不利因素。首先,在预算核对时,由于双方立场的严重对立,对定额规定较模糊的项目争议很大,造成预算核对工作量大的惊人,给以后的工作开展带来了很不利的影响;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在预算中存在少算、漏算的情况,由于预算价是双方核对确认,施工单位要求据实调整,给我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再次在开工日期拖的较久的工程,施工单位又以招标时约定的建筑材料涨价为由,要求调整材料价格。
费率招标是一个极不科学的作法,对促进工程进度不一定有利(甚而有可能因双方在造价上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使工程搁浅),但肯定会牺牲成本。我们要在施工招标前期做出积极的准备,确定在合理的施工期间内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因素,明确合同双方应承担的价格风险范围。在一期二批工程招标中,我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明中标价一次包死,同时只提供了甲供材及外包工程的价格,其余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自主调查市场价格并承担风险;增列了单项金额小于1000元的签证不予结算的条款,有力地促进了现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