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开始施工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材料组根据公司现有机械设备考虑机械设备的调拨、租赁、购买。
2.仪器设备的管理:
1) 结构施工队进场后,对总包方提供的仪器、设备进行签字领出,并自行妥善保管。
2) 总包技术人员对施工队的各种仪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核查,并由核查记录。
3)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非人为原因产生的仪器偏差,总包技术人员要及时取回并送检;对于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而产生的仪器偏差,总包技术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罚款,罚款数额根据损坏程度定。
3.总包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实行统一管理。
4.分包单位使用的设备应在《建筑施工设备与租赁资源库》名录范围内,如使用特殊设备应向总包提供该设备允许进京的一切手续。
5.分包单位应保证自带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活、可靠,能够遵守并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设备管理规定,服从总包单位机管员、安全员的监督管理。
6.根据合同规定,如总包方提供各类设备、工具、分包方(或租赁)方应认真检查、确保完好、安全、可靠后在验收单上签字,使用过程中因设备、工具发生事故均由分包方负责。
7.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任何设备均应提供以下几点措施:
1)建设工程总包和分包单位:
① 建设工程总包和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可操作性作业方案或交底。
② 设备出租企业、安装企业资质及相关合同。
③ 设备验收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