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实践技能疾病与危险因素的调查处理能力
(一)案例内容病毒性肝炎、艾滋病、霍乱、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麻疹、肺结核、碘缺乏病、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高血压、食物中毒、苯中毒、铅中毒、水污染事件等。
(二)基本要求
1.调查方案的制订:包括调查目的、调查方法(现况、病例对照、队列)、调查内容、调查表设计;
2.调查活动的实施:
(1)调查准备:人、财、物;
(2)调查活动的组织;
(3)调查资料的收集;
(4)标本的采集与储运。
3.资料的处理:
(1)调查资料的分析;
(2)样本检测结果的判定。
4.控制与干预措施的选择;
5.控制效果评价;
6.调查报告的撰写。
(三)说明结合案例、按照要求、回答要点。
体格检查、急救技术操作与辅助检查结果判读
(一)体格检查测试项目19项。
一般检查
1.血压;
2.眼:眼球运动、调节反射
3.颈部(甲状腺、气管);
胸部
4.胸部视诊:对光反射(直、间接);
(1)胸部的体表标志:包括骨骼标志、垂直线标志、自然陷窝、肺和胸膜的界限;
(2)胸壁、胸廓与乳房;
(3)呼吸运动、呼吸频率、呼吸节律。
5.胸部触诊:胸廓扩张度、语音震颤、胸膜摩擦感;
6.胸部叩诊:叩诊方法、肺界叩诊、肺底移动度;
7.胸部听诊:正常呼吸音、异常呼吸音、哕音、胸膜摩擦音;
8.心脏视诊:心前区隆起与凹陷、心尖搏动、心前区异常搏动;
9.心脏触诊:心尖搏动及心前区搏动、震颤、心包摩擦感;
10.心脏叩诊:心界叩诊及锁骨中线测量;
11.心脏听诊:包括心脏瓣膜听诊区、听诊顺序、听诊内容(心率、心律、心音、心音改变);
12.外周血管检查:
(1)脉搏:脉率、脉律;
(2)毛细血管搏动征。
腹部
13.腹部视诊:
(1)腹部的体表标志及分区(2)腹部外形;
(3)呼吸运动;
(4)腹壁静脉;
(5)胃肠型和蠕动波。
14.腹部触诊:
(1)腹部紧张度;
(2)压痛及反跳痛;
(3)肝脾触诊及测量方法;
(4)腹部包块;
(5)液波震颤;
(6)振水音。
15.腹部叩诊:
(1)腹部叩诊音:
(2)肝浊音界;
(3)移动性浊音;
(4)脊肋角叩击痛;
(5)膀胱叩诊。
16.腹部听诊:
(1)肠鸣音;
(2)血管杂音。
17.深反射(跟腱、肱二头肌、膝反射)、浅反射(腹壁反射);
18.脑膜刺激征:颈项强直、Kernig征、Brudzinski征;
19.锥体束病理反射(Babinski征、Oppenheim征、Gordon征、Chaddock征)
(二)急救技术测试项目3项。
1.吸氧术;
2.人工呼吸;
3.胸外心脏按压
(三)辅助检查结果判读
1.心电图:测试项目7项。
(1)正常心电图;
(2)房性期前收缩;
(3)室性期前收缩;
(4)窦性心动过速;
(5)窦性心动过缓;
(6)典型心肌缺血;
(7)急性心肌梗死。
2.X线片:测试项目5项。
(1)正常胸部正位片;
(2)肺结核;
(3)肺占位病变;
(4)尘肺;
(5)正常四肢关节片。
3.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1)血、尿、粪常规;
(2)痰液检验;
(3)血清钾;
(4)血清钠;
(5)血清氯;
(6)血清钙;
(7)血清无机磷;
(8)血清铁与总铁结合力;
测试项目19项。
(9)血清总胆固醇;
(10)血清甘油三酯;
(11)血清脂蛋白;
(12)血糖;
(13)二氧化碳结合力;
(14)肝功能;
(15)肾功能;
(16)乙肝病毒免疫标志物;
(17)脑脊液常规及生化检查(18)尿铅;
(19)尿汞。
基本操作技能(一)常规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二)消毒隔离1.穿脱隔离衣、戴无菌手套;
2.消毒剂的配制(氯制剂、戊二醛、过氧乙酸)。
(三)流行病学资料处理1.常用流行病学统计指标的计算(率、比)及应用(三间分布);
2.常用医学统计图(条、线、直方、比图)、表(单式、复式)制作与应用。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人每个考站,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穿刺、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幻灯机)、X线读片灯箱、分规;
(4)心电图片、X线片、室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
2.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幻灯机);
(4)心电图、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
(5)配备器材:
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公共卫生类考试实施1.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每个考生必须依据《考试大纲》通过以下三个考站的测试,测试时间共60分钟,均采用随机抽取试题应试方法。
(1)第一考站:疾病与危险因素的调查与处理能力。满分值30分,考试时间15分钟。
1)结合案例试题思考准备(5分钟);
2)口试回答问题:主考官进一步提问(10分钟),每个考生应试一个案例,数个问题。
(2)第二考站:体格检查、急救技术与辅助检查结果。满分值25分,考试时间共20分钟。
1)随机抽取试题;
2)采用标准体检者、模拟人或考生相互之间和实物进行操作和描述;
3)主考官依照考题项目提出问题,考生回答。
(3)第三考站:基本操作技能。满分值45分,考试时间共25分钟。
1)随机抽取1个试题(包括3个子项目),边操作边解释;
2)主考官提问。
2.考试项目数量及分值。
第一部分实践技能疾病与危险因素的调查处理能力
(一)案例内容病毒性肝炎、艾滋病、霍乱、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麻疹、肺结核、碘缺乏病、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高血压、食物中毒、苯中毒、铅中毒、水污染事件等。
(二)基本要求
1.调查方案的制订:包括调查目的、调查方法(现况、病例对照、队列)、调查内容、调查表设计;
2.调查活动的实施:
(1)调查准备:人、财、物;
(2)调查活动的组织;
(3)调查资料的收集;
(4)标本的采集与储运。
3.资料的处理:
(1)调查资料的分析;
(2)样本检测结果的判定。
4.控制与干预措施的选择;
5.控制效果评价;
6.调查报告的撰写。
(三)说明结合案例、按照要求、回答要点。
体格检查、急救技术操作与辅助检查结果判读
(一)体格检查测试项目19项。
一般检查
1.血压;
2.眼:眼球运动、调节反射
3.颈部(甲状腺、气管);胸部
4.胸部视诊:对光反射(直、间接);
(1)胸部的体表标志:包括骨骼标志、垂直线标志、自然陷窝、肺和胸膜的界限;
(2)胸壁、胸廓与乳房;
(3)呼吸运动、呼吸频率、呼吸节律。
5.胸部触诊:胸廓扩张度、语音震颤、胸膜摩擦感;
6.胸部叩诊:叩诊方法、肺界叩诊、肺底移动度;
7.胸部听诊:正常呼吸音、异常呼吸音、哕音、胸膜摩擦音;
8.心脏视诊:心前区隆起与凹陷、心尖搏动、心前区异常搏动;
9.心脏触诊:心尖搏动及心前区搏动、震颤、心包摩擦感;
10.心脏叩诊:心界叩诊及锁骨中线测量;
11.心脏听诊:包括心脏瓣膜听诊区、听诊顺序、听诊内容(心率、心律、心音、心音改变);
12.外周血管检查:
(1)脉搏:脉率、脉律;
(2)毛细血管搏动征。
腹部
13.腹部视诊:
(1)腹部的体表标志及分区(2)腹部外形;
(3)呼吸运动;
(4)腹壁静脉;
(5)胃肠型和蠕动波。
14.腹部触诊:
(1)腹部紧张度;
(2)压痛及反跳痛;
(3)肝脾触诊及测量方法;
(4)腹部包块;
(5)液波震颤;
(6)振水音。
15.腹部叩诊:
(1)腹部叩诊音:
(2)肝浊音界;
(3)移动性浊音;
(4)脊肋角叩击痛;
(5)膀胱叩诊。
16.腹部听诊:
(1)肠鸣音;
(2)血管杂音。
17.深反射(跟腱、肱二头肌、膝反射)、浅反射(腹壁反射);
18.脑膜刺激征:颈项强直、Kernig征、Brudzinski征;
19.锥体束病理反射(Babinski征、Oppenheim征、Gordon征、Chaddock征)
(二)急救技术测试项目3项。
1.吸氧术;
2.人工呼吸;
3.胸外心脏按压(三)辅助检查结果判读1.心电图:测试项目7项。
(1)正常心电图;
(2)房性期前收缩;
(3)室性期前收缩;
(4)窦性心动过速;
(5)窦性心动过缓;
(6)典型心肌缺血;
(7)急性心肌梗死。
2.X线片:测试项目5项。
(1)正常胸部正位片;
(2)肺结核;
(3)肺占位病变;
(4)尘肺;
(5)正常四肢关节片。
3.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1)血、尿、粪常规;
(2)痰液检验;
(3)血清钾;
(4)血清钠;
(5)血清氯;
(6)血清钙;
(7)血清无机磷;
(8)血清铁与总铁结合力;
测试项目19项。
(9)血清总胆固醇;
(10)血清甘油三酯;
(11)血清脂蛋白;
(12)血糖;
(13)二氧化碳结合力;
(14)肝功能;
(15)肾功能;
(16)乙肝病毒免疫标志物;
(17)脑脊液常规及生化检查(18)尿铅;
(19)尿汞。
基本操作技能(一)常规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二)消毒隔离1脱隔离衣、戴无菌手套;
2.消毒剂的配制(氯制剂、戊二醛、过氧乙酸)。
2.常用医学统计图(条、线、直方、比图)、表(单式、复式)制作与应用。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
1.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
2.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和考站分布图等;
3.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人每个考站,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
(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1.临床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压舌板、眼底镜、签、手术衣、隔离衣、消毒器具、换药包、吸氧设备、导尿管、胃管、担架、硬板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针头等;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穿刺、吸氧、插导管、心肺复苏等操作需要;
(3)简易呼吸器、电除颤设备、多媒体计算机(幻灯机)、X线读片灯箱、分规;
(4)心电图片、X线片、室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
2.口腔类: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含流动水、肥皂、擦手纸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纱卷)、1%碘酊、3%双氧水、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血压计、吸氧设备;
(2)口腔设备及专用器械和物品:
1)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仿生头模型及下颌骨模型;
2)钻针(含裂钻、球钻)、15#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针、印模材、托盘、调刀、调碗;
3)正常离体磨牙;
4)牙髓活力测试结果报告单、X线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断层片)及读片灯箱、实验室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公共卫生类: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3)多媒体计算机(幻灯机);
(4)心电图、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
(5)配备器材:
1)余氯比色计;
2)微小气候测定仪;
3)噪声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5)一氧化碳测定仪;
6)二氧化碳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三)公共卫生类考试实施1.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每个考生必须依据《考试大纲》通过以下三个考站的测试,测试时间共60分钟,均采用随机抽取试题应试方法。
(1)第一考站:疾病与危险因素的调查与处理能力。满分值30分,考试时间15分钟。
1)结合案例试题思考准备(5分钟);
2)口试回答问题:主考官进一步提问(10分钟),每个考生应试一个案例,数个问题。
(2)第二考站:体格检查、急救技术与辅助检查结果。满分值25分,考试时间共20分钟。
1)随机抽取试题;
2)采用标准体检者、模拟人或考生相互之间和实物进行操作和描述;
3)主考官依照考题项目提出问题,考生回答。
(3)第三考站:基本操作技能。满分值45分,考试时间共25分钟。
1)随机抽取1个试题(包括3个子项目),边操作边解释;
2)主考官提问。
2.考试项目数量及分值。
[img]http://bbs.yuloo.com/userpicture/05_05/12564800-1115047470.jpg[/img]
[此贴于2005年05月02日23:25:22,被 无情医生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