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预算人员保密制度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6-06-26

预算人员保密制度
一、保密管理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提高保密工作的自觉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做到警钟长鸣。
(二)、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不得向其他工作人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工作机密。对于合同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外传和宣布,若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定期清查保密材料,认真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签收、登记、传递和销毁等工作。传阅保密材料由综合信息科管理和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错漏和丢失;定期检查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秘密文件材料的安全。
(四)、严格履行复印保密文件材料的审批手续,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印,必须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五)、加强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建立专门的信息网络保密制度,不得使用涉及公司机密的微机上因特网。
(六)、预算合同科作为重要的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保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存档和保管,对于文件柜内的涉密文件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七)、预算工作人员在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材料进行清理,交至办公室主任或主任指定人员,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或擅自带走。
二、保密纪律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的事不记。
(五)、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中心工作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中心工作秘密。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八)、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九)、被问涉及工作秘密时,应予以婉言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