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淄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微学医师考试频道发布时间:2008-06-24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8]37号)的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上述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rsks.zbrs.gov.cn。网上报名从2008年6月2日起开始,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27日。

  (二)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部门中的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到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具体如下:

  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考生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89234、3160170、3169575)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到市造价管理处(张店区西二路235号,电话:2303079)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填写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收费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

  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二、考试时间

  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9月6日

  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9日

  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

  9:00——11:30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9日

  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0月19日

  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1月8日

  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9日

  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安科院发行部,邮编:100029,电话:010-64965024,64983840,网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shop/INDEX.ASP。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请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出版部门负责;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联系。

  (四)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各类执业资格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除以上内容外,各专业考试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收费、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07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