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领取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通知》(新建标函[2010]11号)的文件要求,请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即日起速到我协会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章。领取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50元/枚刻章费(协会代收,由刻章厂出具发票)。
附件:自治区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核合格人名单
下载:2009年造价员名单(09编号424人)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