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11年医师资格师考试报名事项通知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3-28

  有关2011执业医师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6号)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2号)精神,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1年7月1日-7月15日;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一天。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现将自贡考点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日—3月30日晚24时。网站地址:www.nmec.org.cn.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4月6日-4月12日(10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地点:自贡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站203会议室(市卫生局二楼)。

  泸州、宜宾、资阳、内江四地市口腔类考生现场报名请咨询当地考点。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和四川医学网(www.scyx.org.cn)查询。

  四、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后在网上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与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1份。(表格式样见附件2)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1份。(表格式样见附件3)

  6、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必备材料如下:

  1、2010年或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2、师承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

  3、提供1999年至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二)条的材料。

  4、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5、其余必备资料与其他考生报名要求一致。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所有报名材料采用A4纸,按照报名提交资料顺序进行装订。

  2、考生网报时必须上传个人照片(规格:尺寸为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大小为25KB~40KB),并认真仔细核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并在承诺报名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栏签名确认。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市属及市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考生,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在《试用期合格证明》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鲜章。

  4、区县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个体诊所、门诊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民营医疗机构)报名的考生应先到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并在《试用期合格证明》,《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上加盖区县卫生局鲜章。

  五、其他事项

  (一)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按四川省考区办要求统一安排在成都考点进行考试。考生网报考点为成都考点,现场报名审核在自贡考点进行。

  (二)自贡口腔类考生在考试报名信息录入时,在工作单位栏加录代码501.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在考试报名信息录入时,在工作单位栏加录代码415.

  (三)按省考区办要求,现场报名审核严格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及卫生部有关报名考试规定进行。请各位考生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四)考生网上报名所填的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办证及注册等,考生必须对所填的信息负责,如果信息填错,考试合格后,导致医师资格证书上的信息错误,影响注册,考点不再进行信息修改,考生自行负责。

  (五)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报名不能进行网上补报工作。

  (六)报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联系人:欧阳溢蔓联系电话:0813-5508053

  附件:

  1、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安排表。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