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湘潭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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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1年第16号公告的规定,现就我市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下载打印《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未经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

  (一)报名地点:湘潭市卫生局一楼。

  (二)报名资料:

  1、网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网上下载后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7、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8、2寸近照2张

  9、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6号)和《湖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关于我省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医考办〔2011〕4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现场审核时除以上所列报名资料1-8项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可登录神州医师网上下载样本或自制):

  (1)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2)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现场报考类别和日期安排

  4月1-2日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

  4月6日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0)

  4月7日口腔执业助理医师(22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23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25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40)

  4月8日口腔执业医师(12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3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14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5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40)

  4月11-13日临床执业医师(110)

  4月14日乡镇助理医师(临床、正规学历中医)

  4月15日资料整理,湖南省医考中心复查。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