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通知

来源:微学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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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郑州: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通知

  郑州市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1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郑州考点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考生请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nmec.org.cn)。

  (二)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14日。现场报名时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和信息采集。通过网报的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二、2011年度新增内容

  (一)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今年,我省将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临床和中医两个类别。该考试单独命题、单独划线,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考试合格者颁发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限定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注册。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变更至同一县境内的其他乡镇卫生院。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能报考执业医师,不评定职称。

  1、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2、报考要求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报名;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开展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依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取得<中医师承出师证书><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中医[2010]32号)文件规定,凡取得我省颁发的《中医师承出师证书》《中医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但仅限于报考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

  根据省中医管理局考务工作安排,全省除南阳、平顶山外,其他地市参加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在郑州考点现场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建立考生指纹信息数据库

  根据考务管理工作需要,河南考区将建立考生指纹信息数据库,并从今年起在现场报名时向考生采集指纹信息。考生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接受考务管理部门的指纹信息验证。进入考场实行“三核对”:核对指纹、核对身份证、核对照片。凡替考者取消当年考试成绩,两年不得报考。考生指纹信息终身存档备查。

  三、全省军队考生及全省公卫类别考生报考工作安排

  (一)全省军队考生

  1、以下驻豫部队现役考生在郑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郑州153医院、洛阳150医院、洛阳534医院、平顶山152医院、信阳154医院、开封155医院、驻马店159医院、新乡371医院、

  焦作91医院、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2、郑州153医院和武警河南总队医院聘用的地方医务人员可在郑州考点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其他部队医院地方考生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现役考生由部队集中统一报名,报名时须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后勤机关卫生部出具的介绍信。

  2)现役考生不能从地方医疗机构报考;不能使用地方身份证报考;不能使用特定学历(如基卫班毕业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报考;义务兵不能报考;有部队机构编制但无军籍的按地方考生对待。

  4、提交材料

  毕业证;军官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由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字盖章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全省公卫类别考生

  全省各地市公卫类别考生统一在郑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报名要求同郑州考点考生,报名时间见附件1.

  四、报名工作

  (一)现场报名地点、时间及流程

  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航海体育场向东500米),乘车路线见附件9.

  时间:4月1日-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流程: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准备材料→现场审核(合格)→缴报名费→现场确认(签字)→采集指纹→采集照片(自费)→报名结束

  (二)报考条件

  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及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201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新的规定。

  1、执业医师

  (1)硕士以上学历

  硕士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基础类专业不能报考)可在拿到毕业证书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考生必须保证在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将研究生毕业证交考点验证、交考区复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成绩无效。提交材料:

  1、第一学历(不限制专业);

  2、学生证(入学时间必须满足2011年为毕业当年);

  3、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准予2011年毕业的证明及其所学专业;

  4、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

  (2)本科学历

  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3)专科学历

  1)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后执业满两年。

  2)以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大专学历,助理医师证、大专毕业证均须满两年(本科均须满一年)。

  3)第二学历专业必须与助理医师资格类别相一致。

  (4)中专学历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后执业满五年。

  2、执业助理医师

  1)专科毕业和中专毕业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2)农村无学历人员继续教育中专学历(脱产一年制、半脱产两年制),该学历人员必须从乡以下卫生机构报名,并且与户籍相符。

  (三)报名要求

  1、学历要求

  (1)普通大专和本科学历,提供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

  (2)中专、自考毕业证(含学历文凭考试),以省卫生厅科教处提供学校名单为准;中医类别外省自考毕业证需提交学历证明。

  (3)外省中专及外省户籍上我省中专的,不能在我省报考。能提交招生计划的除外。

  (4)高职高专院校毕业证书(三年制大专)依据卫生部下发名单为准。

  (5)使用国外学历报考,需同时提交教育部认证报告书。

  (6)地方持部队院校医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或转业证明。

  (7)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学历受理以下院校临床专业报考临床助理医师,且必须从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含医学影像专业)、南阳理工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含妇幼卫生专业)、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黄河科技学院、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持其他院校五年制临床大专毕业证书报考的,须同时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开设该校该专业的文件。

  2、户籍要求

  考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不在、试用机构在郑州的,经考点同意,可在郑州考点报考。

  3、试用机构要求

  (1)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

  (2)试用机构是个体诊所的必须提交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医提供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校验合格,科目合适。个体诊所同时要提交试用机构法人(负责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3)持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大专学历或卫生保健专业学历报考的,如能证明其工作调动关系,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4)一级以下医疗单位和报考口腔类别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执业医师。

  (6)在农村开设个体诊所的助理医师,不能从自己诊所报考执业医师。

  (7)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的,只能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但必须提交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

  (8)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承担检验医师工作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限制报考条件

  1、学历限制

  以下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1)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职工(成人)中专。

  (2)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持《专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2002年9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西医类别)

  (6)2001年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2006年12月31日以后入学的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不能报考(不含乡村医生中专学历)。(中医类别)

  (7)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成人学历教育。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毕业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以后的。

  (8)2010年及以后入学取得卫生保健专业学历的。

  2、专业及类别限制

  (1)专业:护理、助产、药学、方剂学、医学检验、放射技术、卫生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工艺技术、中医美容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营养学、法医类,中医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卫;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2)类别:1)报考类别与试用期岗位类别必须一致;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使用第二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专业必须一致。2)卫生保健专业,必须从乡以下医疗机构报考临床助理医师。3)卫生监督专业只能报考公共卫生类别。

  3、其他限制

  (1)凡助理年限不够者,不得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2009年、2010年度持虚假证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本年度不得报考。

  (3)2009年、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中有替考或使用手机、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本年度不得报考。

  (五)报名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3)。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助理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填写《(助理申报执业)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5),不需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凡助理执业医师证书年限不够者还需填写《执业证明》(附件6)要求单位盖章,法人签字认可。

  6、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任职时间证明(附件7);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至少五年的工作合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8)。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材料一律装入标准的档案袋内,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写清楚姓名、单位、报考类别、联系电话;报考材料中毕业证书外皮去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法人签字。

  2、考生因粗心致打印出的申请表有错误信息时,在错误的地方用水笔注明正确信息,以备确认时给予修改。重点是行政区划、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毕业专业、学制、执业机构等,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无《医师资格证书》数据。

  3、现场报名材料确认合格后,考生须在现场重新打印的带有报名编码的申请表上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后再有错误的,考生本人负责,卫生部不再予以修改。

  4、持过期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不能报考,特殊情况必须持标准的户籍证明(正规打印、带照片、盖压缝章)和临时身份证。发现用假身份证报名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5、报考西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证书年限不够者需提供由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的《执业证明》。

  五、考试缴费

  依据豫财预外字[2000]26号、豫政[2008]52号规定:执业医师255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45元/人。

  六、工作要求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作为培养、评价、选拔卫生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牵涉着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了顺利完成我市2011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报考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报名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照考点时间安排,抽出专人带队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确地报名。

  (二)做好报名材料下发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报名材料将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报考医疗单位,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登记,及时下发,确保考生材料不丢失。

  郑州考点报名咨询电话:0371-67170863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报名地点咨询电话:0371-60609966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