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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办理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市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沪0631编号开始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已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对未及时办理验证手续的部分人员,定于2011年4月延续办理验证手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2006年12月31日前由本协会颁发的未进行验证的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沪0631开头的造价员证书)。
二、验证日期及具体办理时间
1、办理日期自2011年04月01日起至04月31日止。
2、具体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 - 11:00;下午 1:00 - 4:00
三、验证方式造价员资格验证采用书面资料申报的方式。
四、验证所需资料
1、申请人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2、申请人已填写的《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续期登记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不少于30学时)
4、验证手续费20元/人
5、如单位统一办理,由单位填写的《上海市续期登记申请汇总表》一份(人员顺序请按造价员证书编号顺序排列)
五、办理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上海市西藏南路765号A座1903,近方斜支路)
联系电话:63456171*1011
注:《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续期登记申请表》及《上海市续期登记申请汇总表》请至(上海建设工程咨询网 www.scca.sh.cn “表格下载”栏目 下载)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