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年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公示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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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110517号

    现将截至2011年5月17日本省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且工作单位不一致的197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至2011年7月18日。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管理规定,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其注册(从业)单位不一致的,则作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单位以上单位执业(从业)”处理,限期在2011年7月18日前将两个资格变更到同一单位执业(从业)。逾期不办理的,将根据建设部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和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以及《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注销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类似人员的,也不计入专职专业人数资质条件统计。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