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年造价员各种业务领取证章办理通知(第二批)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6-06-26

    「育路考试阅读提示」

    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一至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为方便大家领取证章,请务必牢记姓名前的序号,领取证章时请报序号。

    (1)初始注册的人员须带上造价员证书,升考审核权及增项的还需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2)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原执业专用章。

    (3)遗失补办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未遗失的证或章。

    (4)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5)到期换章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省造价站综合科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