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请2011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于7月6日—7月15日上交一寸彩照一张(照片背面注明资格证书号及姓名),增项人员需上交资格证书原件,证章工本费为20元/证,50元/章。 联系人:章黎,电话:2120523。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1年7月6日